没醒酒开车上高速 男子被查
5月10日清晨约6点,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的民警在疏港高速公路灵山湾收费站执行勤务时,注意到一辆黑色小客车行驶轨迹异常。他们随即对驾驶员史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72.5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现场民警当即对史某作出了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没醒酒开车上高速 男子被查。
据史某交代,前一晚在家晚餐时饮用了若干高浓度白酒。次日早晨,尽管尚未完全从酒意中恢复,但因有急事需外出,他心存侥幸驾车出行,不料在即将驶入收费站时被警方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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