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高温37℃以上时露天作业不得超6小时
近期,城市遭遇持续高温天气,为此,市人力社保局、卫健委、疾控中心及工会等多个部门联手,组建了检查团队,对涉及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展开巡查。此举旨在确保企业履行防暑降温责任,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健康。
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级别的高温户外工作制定了详细规范:当气温超过40℃,所有室外作业必须暂停;37℃至40℃之间时,室外工作时间每日累计不可超过6小时,并避开中午最热时段(12点至15点);而35℃到37℃,则要求通过轮班缩短连续工作时间,避免室外作业员工加班。此外,6至8月期间,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具体为室外作业人员每月至少180元,室内(温度超33℃)工作者至少120元,此补贴计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检查组强调,企业需执行上述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高温作业员工,包括提供防暑饮品和必要药品,不得仅以现金或物品替代,并保证调整不适宜高温环境的员工岗位,特别是孕妇、未成年人及特定疾病患者。若因高温减少工时,员工薪资不得扣减。
对于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单位,联合检查组,特别是关注建筑、电力、园林绿化、环卫、快递、安保等行业,将加大监督力度并依法惩处。劳动者如遇违规情况,可向人社部门举报、申请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保存工作环境记录作为证据。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投诉快速响应,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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