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关于吉林护妻致姐夫重伤案的听证会。案件主角李国春一方在会上再次阐述了案件细节及其申诉请求,目前正等待法院进一步阅卷审查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六年前的纠纷起源于吉林松原,当事人宋淑梅和姐夫蔡杰因耕地灌溉问题发生争执,冲突中蔡杰用木棍击中宋淑梅头部。为保护妻子,李国春采取自卫,用铁锹反击导致蔡杰重伤,最终成为植物人状态。初审时,李国春被判11年半有期徒刑,但因证据问题案件被发回重审,重审后刑期改为2年7个月,这一判决在二审中得到维持。李国春于2021年8月刑满出狱。
对此判决,李国春夫妇表示不满,认为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今年5月,他们向吉林省高院提起申诉,请求再审并暂停原判决中财产部分的执行。宋淑梅坚定表示,即便此次申诉未果,也将继续上诉,直至获得正当防卫的认定。
李国春出狱近三年,精神状态欠佳,身体左侧活动受限,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宋淑梅同样在那次冲突中头部受伤,至今阴雨天仍感不适。家庭经济现依赖于他们成年的女儿,一位在长春工作的护士,她为此推迟了自己的婚姻计划,全力支持家庭。家中尚有一子即将面临中考,教育费用的增加让宋淑梅感到忧虑。
这起悲剧让两个家庭的关系变得紧张,蔡杰目前依旧处于植物人状态,生活无法自理。回忆起昔日,两家虽偶有小摩擦,但总体和睦。而今,他们成了陌路,即使同村居住也极少交流。
案件最初,因灌溉用水引发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最终导致了严重的法律后果。李国春的判决从最初的十一年半经重审改为两年七个月,期间经历了复杂的法律程序。民事赔偿方面,尽管已支付部分款项,但由于未完全履行赔偿责任,李国春面临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因此,他向省高院提出申诉,希望法律能认定其行为为正当防卫,从而改变当前的法律处境。其代理律师也主张,李国春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应视为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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