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0名员工跳槽案被判赔6.4亿余元
近期,一起涉及国内知名汽车制造商吉利与威马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终结。此案起因于吉利集团旗下成都某汽车公司的近40名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集体跳槽至威马汽车集团及其相关公司,其中30人在2016年离职后迅速加入威马。吉利集团在2018年发现,威马集团及其几家子公司在没有相应技术积累的情况下,利用这些前员工所掌握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信息,包括12套底盘零部件的设计图纸,申请了多项专利,并迅速推出了EX系列电动汽车,涉嫌侵犯吉利集团的技术秘密。近40名员工跳槽案被判赔6.4亿余元!
吉利方面因此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威马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总计21亿元人民币。一审判决认定威马温州公司侵犯了吉利的5项技术秘密,判决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费用200万元。然而,吉利、吉利研究院与威马温州公司均对这一判决表示不满,继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在二审中指出,这是一宗有预谋的大规模技术人才和技术资源挖取案件,侵犯了技术秘密。二审判决在原有基础上加强了对侵权行为的限制与惩罚措施:若威马未能遵守停止使用技术秘密的命令,将面临每日100万元的迟延履行罚款;若擅自处理相关专利,每项专利需一次性支付100万元;未按时销毁或移交技术秘密载体、发布通告、签订保密协议等情况,每天也将产生10万元的迟延履行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强调,该判决不仅通过高额赔偿体现了知识产权的严厉保护,还在制止侵权行为的具体措施上进行了创新尝试,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际效果,对技术秘密及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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