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报道指出,深圳多家银行已实施新规定,即个人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时,必须等到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后,银行才会发放贷款。这一情况通过蓝鲸新闻的调查得到了证实,他们在7月5日咨询了深圳多间国有及商业银行的个人房产贷款部门,均得到相同的回复。
一位深圳房地产企业的负责人确认了该政策的实际执行,尽管他尚未见到正式文件。追溯历史,这类政策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已发布通知,规定银行仅能向购买已封顶住房的个人提供房贷。这一要求在2007年再次被强调。
北京地区一直遵循着封顶后放贷的政策,而其他一些城市的执行力度可能有所不同,有时预售条件较为宽松。行业专家分析,深圳此时重申此规定,反映出银行在贷款方面趋于谨慎,旨在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也降低了购房者面临楼盘烂尾的风险,增加了购房安全保障。
对于资金状况良好的房企和项目,这一变化带来的影响有限。但考虑到多数房企近年来销售放缓,现金流紧张,这一调整无疑对其构成挑战。特别是定金、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占房企资金来源的比重超过40%,若这部分资金的到账时间延迟,将对房企的资金链产生重大压力。
有趣的是,去年底,保利华南、香港置地等企业在某些项目推出了“收楼后再开始还月供”的营销策略,这被视为开发商展示资金实力和响应政府“保交楼”号召的举措,有利于增强购房者的信心。
当前,新房销售市场整体表现低迷,根据中指院数据,上半年重点百城的新建住宅销售面积同比减少约四成,同时,前一百强房企的销售总额也下降了41.6%。在融资方面,虽然房企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由于销售疲软,房企资金状况仍然吃紧,1-5月到位资金同比下降24.3%。
综观全局,强调封顶放贷的政策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既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开发商加快项目进度的一种潜在鞭策,尽管真正能实施这一做法的开发商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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