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开始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为旅客和单位报销铁路客票提供便利。以下是关于如何下载打印以及开具电子发票的一些常见问题解答。
采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旅客无需再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或自助机上打印纸质报销凭证,只需直接登录自己的铁路12306账户即可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在开具电子发票时,需要输入购买方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旅客应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的180天内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如果发票信息填写错误,或者遇到运输服务中止导致行程发生变化的情况,可以在原电子发票开具时限内按照正确的信息或实际行程重新申请一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将被作废。
一旦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开具了电子发票,则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因此旅客不能同时获得两种形式的票据。
为了方便旅客和相关单位适应这一变化,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设置了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旅客可以选择开具纸质报销凭证或电子发票,但两者只能选择其一,一旦选择了其中一种就不能再换开另一种形式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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