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25日国有大行等商业银行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后,存量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也进行了调整。10月31日,国有六大行发布公告称,从11月1日起,将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新定价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整贷款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值,这个加点值可以为负;二是变更重定价周期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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